安全生产专题第四期:三门峡市普通公路防汛应急预案(宣贯)
序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防汛应急抢险救援能力,近期市公路中心依据《三门峡市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4月修订),对《三门峡市普通公路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5月16日印发实施。新修订的防汛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风险识别管控、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信息报送和发布、善后工作、预案管理,以及附件(应急指挥手册)共十一部分内容,组织更完善,责任更明确,任务更具体,应急准备、风险识别管控、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对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要求,特附预案全文,供大家学习、了解和掌握。
三门峡市普通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公路中心防汛指挥部
2.2 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汛指挥机构
3 应急准备
3.1 组织准备
3.2 工程准备
3.3 隐患排查治理
3.4 预案准备
3.5 队伍准备
3.6 物资准备
3.7 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3.8 技术准备
3.9 宣传培训演练
4 风险识别管控
4.1 风险识别
4.2 风险提示
4.3 风险管控
5 监测预报预警
6 应急响应
6.1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6.2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6.3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7 抢险救援
8 信息报送和发布
8.1 信息报送
8.2 信息发布
9 善后工作
9.1善后处置
9.2调查评估
9.3 恢复重建
10 预案管理
10.1预案编制修订
10.2预案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11 附件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应急指挥手册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树牢灾害风险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极有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三门峡市防汛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门峡市公路行业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死伤事故作为金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统一领导下,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级公路行业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3)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结合各单位、各部门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4)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公路中心防汛指挥部
2.1.1 市公路中心防汛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公路中心设立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公路中心防指),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市公路行业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市公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市公路中心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 员:办公室、党建工作科、人事劳资科、纪检监察室、事业发展科、财务科、工程建设科、普通干线公路科、农村公路科、信息科技科、安全应急科、后勤服务科、路产路权保护科、通行费征收服务科、社会投资服务科等机关科室负责人,以及三门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国道二零九王官黄河大桥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滨分中心、豫西路桥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路德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科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运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昌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瑞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负责同志。
市公路中心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路中心防办),分管安全应急的市公路中心领导兼任市公路中心防办主任,市公路中心安全应急科、工程建设科、普通干线公路科、农村公路科负责人兼任市公路中心防办副主任。
市公路中心防指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市公路行业防汛救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防汛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决策部署,拟定市公路行业有关防汛政策和指导文件,及时掌握全市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
2.1.2 市公路中心防指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
市公路中心防指组建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以下简称前方指导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4),分别由分管工程建设、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工作的市公路中心领导牵头,根据防汛应急工作需要,配备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专业人员,以及必要的物资、装备,按要求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成立市公路中心前方指挥部的,由前方指导组会同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成立前方指挥部,牵头市中心领导担任指挥长,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
2.1.3 市公路中心防办职责
市公路中心防办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公路行业防汛应急工作;指导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落实防汛应急责任制;组织全市公路防汛检查、督导;组织编制《三门峡市公路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编制专项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做好防汛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汛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市公路防汛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抢险救灾表彰等工作。
2.1.4 市公路中心防办工作专班及职责
适应扁平化指挥要求,市公路中心防办组织成立综合协调、在建项目抢险救援保通、干线公路抢险救援保通、农村公路抢险救援保通、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6个工作专班(专班职责及组成人员见附件1-3),在市公路中心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2 各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汛指挥机构
2.2.1 各直属单位防汛指挥机构
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防汛工作,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在市公路中心防指领导和指挥下,做好本单位防汛应急工作。
2.2.2 各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汛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参照市公路中心做法,设立防汛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立防办工作专班,在上级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公路防汛应急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组织准备
市公路中心防指按照当年市公路中心领导分包直属单位及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汛责任分工,成立督导工作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包括组织机构、成员以及工作职责,指导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按照要求履行防汛责任,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必须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应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3.2 工程准备
市公路中心工程建设、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科室及有关单位,在汛期开展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以及农村公路安全度汛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做好重点路段管控,及时修复公路水毁工程及设施,确保安全度汛。
3.3 隐患排查治理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
3.4 预案准备
市公路中心防办指导督促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以及县(市、区)公路部门,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并适时按规定进行修订,形成全市公路行业系统、完整的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3.5 队伍准备
市公路中心直属各项目管理公司、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均应建立不少于20人的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其他直属单位结合防汛工作实际组建防汛应急救援队伍或明确应急抢险人员。
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组建不少于30人的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承担辖区公路抗洪抢险救援任务,由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指统一指挥调度。
3.6 物资准备
3.6.1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根据防汛任务,制定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每年汛期前开展物资清查,建立完善设备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3.6.2 具有公路防汛抢险任务的单位,必须储备或落实以下常用设备、物资:
(1)机械设备: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吊车、压路机、水泵、发电机、指挥车、指挥艇;
(2)物资器材:铁锹铁镐(把)、铁丝、编织袋、砂石料、燃油、水泥、钢材、橡皮艇、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缆绳、照明设备、电线、木材、雨具、帐篷、棉被、棉衣、睡袋、折叠床、应急包、手电筒。
责任单位可采取签订协议、号而不集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装备,作为防汛储备物资的有益补充。
3.7 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针对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存在汛期安全风险的驻地、场所及现场人员,要坚持“避险为要”,制定应急避险预案,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工作流程、避险线路、集中安置点和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3.8 技术准备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加强专家团队、专业力量建设,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做好防汛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提高灾害信息获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等能力。
3.9 宣传培训演练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在汛前广泛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预案培训、演练,每年汛前至少培训一次、演练一次。
4 风险识别管控
汛期,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及时有效地开展风险识别、提示和管控。
4.1 风险识别
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汛期业务工作实际,开展危险源辨识,及时组织会商、研判,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研判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4.2 风险提示
在强降雨来临前,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并向有关责任人发送风险提示单。
4.3 风险管控
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市公路中心防办。
市公路中心防办要督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落实风险识别、提示和管控责任,实行风险闭环管理。
5 监测预报预警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对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针对本单位本部门防汛风险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入汛后,监测预报人员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在岗在位;防汛紧急期,实行24小时滚动监测预报;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影响做出评估,通报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采取预警应急行动,加强值班值守,动员防汛抢险力量,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并上报市公路中心防指。
6 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公路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市公路中心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市公路中心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对符合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处于灾害影响地区的情况,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组织好抢险救援救灾,同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应与市公路中心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市公路中心防指响应等级。
6.1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6.1.1 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市公路中心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1)三门峡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以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经启动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2)突发公路险情或灾害,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上级防指,按要求需要启动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3)市公路中心防指依据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报告的公路险情或灾害,经分析、研判认为需要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4)发生其他需要启动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6.1.2 响应行动
(1)市公路中心防指副指挥长或防办主任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对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开展组织动员部署,进行调度指挥。
(2)市公路中心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在指挥中心值班。
(3)市公路中心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上报落实情况。
(4)市公路中心防指派出工作指导组,指导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开展防汛抢险救援,预置公路救援抢险力量、物资等工作,随时赴灾区增援。
(5)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加强隐患巡查工作,强化防御性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公路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
(6)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协调做好公路保通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7)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公路受阻地区开展公路保通抢险突击、受困车辆人员转移等工作。
(8)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公路中心防指每日18时(或按要求)向上级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每日18时(或按要求)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9)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及时转移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存在汛期安全风险的驻地、场所及现场人员,必要时可请求市公路中心防指以及当地政府防指、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单位每日18时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6.2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6.2.1 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市公路中心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1)三门峡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以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经启动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2)突发公路险情或灾害,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上级防指,按要求需要启动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3)市公路中心防指依据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报告的公路险情或灾害,经分析、研判认为需要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4)发生其他需要启动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6.2.2 响应行动
(1)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向市公路中心防汛指挥中心集结,指挥长组织市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对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开展组织动员部署,进行调度指挥。
(2)市公路中心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指挥长令,督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上报落实情况。
(3)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或其指定的副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值班,市公路中心防办工作专班在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
(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市公路中心防指派出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县(市、区)公路部门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当发生在建公工程项目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由分管工程建设的中心领导带领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工程建设科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公路中心防办协调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信息科技科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普通干线公路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由分管普通干线公路的中心领导带领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普通干线公路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公路中心防办协调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信息科技科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农村公路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由分管农村公路的中心领导带领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农村公路科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公路中心防办协调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信息科技科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其他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由指定的市公路中心领导带领前方指导组赶赴现场,有关科室或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市公路中心防办协调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信息科技科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5)设立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公路中心防指前方指导组带队的领导任指挥长,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6)市公路中心财务科紧急筹措、拨付救灾资金,办公室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后勤服务科做好市公路中心防汛指挥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办公和生活保障工作;其他各科室及各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度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工作。
(7)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公路中心防指每日8时、14时、18时(或按要求)向上级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市公路中心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4时、18时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公路部门防指每日8时、14时、18时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8)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存在汛期安全风险的驻地、场所及现场人员的转移工作,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必要时可请求市公路中心防指以及当地政府防指、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要紧盯“一隧三桥五路”(隧道,已接养“跨铁跨渠”桥梁和危旧桥梁,穿越村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事故多发路段)等公路重要管控路段,果断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封闭危险场所、路段。市公路中心分包领导靠前指挥、驻守一线,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
(9)向上级防总报告,申请调动相关防汛物资、装备以及抢险队伍帮助救援。
6.3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市公路中心防指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公路行业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当出现下列条件时,市公路中心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大范围降雨趋停,气象部门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工程。
(2)公路工程抢险、公路险情和公路灾害基本得到控制。
(3)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4)公路灾情基本稳定,公路生产、运营活动基本恢复。
7 抢险救援
洪水、强降雨、地质灾害等造成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失稳、垮塌、滑坡、泥石流及其他险情,危及到现场或过往车辆行人生命财产和其他重要设施安全。
(1)有关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立即组织抢早抢小,全力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及时组织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抢修受损公路,做好公路保通,并及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
(2)险情造成现场或过往人员滞留的,有关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全力安抚、疏散滞留人员,解决滞留人员饮食问题,协调医疗保障,做好秩序维护。
(3)市公路中心防指根据险情实际和抢险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协调、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
(4)造成公路中断的,需及时提醒沿线群众及过往司乘人员,避开受灾路段和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市公路中心防指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防指。
8 信息报送和发布
8.1 信息报送
市公路中心防办及时向上级防办和市公路中心报告防御工作动态;必要时,采用三门峡公路防汛应急快报形式通报防汛工作相关动态。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在险情灾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市公路中心防办;接到特别重大险情时立即向上级防办报告。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在2日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送市公路中心防办。
8.2 信息发布
公路防汛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公路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市公路中心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洪涝灾害主要影响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指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要及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
涉及公路的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公路中心防指在5小时(或上级防指规定时间)内发布权威信息,并按上级防指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等重要信息,由市公路中心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9 善后工作
9.1善后处置
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洪涝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做好疫病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9.2调查评估
涉及公路重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公路中心有关科室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调查评估,对洪涝灾害处置应当进行复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公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9.3恢复重建
(1)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组织灾情核定评估上报,及时恢复生产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2)市公路中心根据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实际损失情况提供或请示上级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提供支援,并出台支持优惠政策。
10 预案管理
10.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路中心防办负责管理,结合日常检查、预案演练、防汛救灾等工作实际,及时组织预案评估,以预案实用管用为重点,适时修改完善,强化预案内容规范和预案衔接顺畅,增强预案体系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
市公路中心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公路中心防办备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修订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防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洪涝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预案的情况。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公路中心防办负责解释。其他专项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时,以本预案为准。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1附件 三门峡市防汛应急指挥手册
附件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应急指挥手册
防汛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提高应急指挥处置效率,根据《三门峡市公路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本手册。
一、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应急响应启动一般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当达到预案启动或调整条件时,经会商研判,由市公路中心防指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一)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满足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条件时,由市公路中心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1、市公路中心防指下发启动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公路中心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的通知,相关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按照本级防汛应急预案先行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按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公路中心防指。
2、派出工作指导组。市公路中心防指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派出工作指导组,指导防汛抢险救援。
3、加强隐患巡查。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协调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加强隐患巡查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及时统计、核实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
4、监测预警报告。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适时报告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损失情况,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及时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等媒体,滚动播出暴雨、强对流、防汛等预警信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洪涝灾害防御措施,并及时将灾害情况、工作动态报市公路中心防指。
5、预置或调度救援力量。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公路灾害发生后,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救援、公路保通。
6、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调动各类抢险队伍,转移安置危险场所、路段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市公路中心防指支援。
当满足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结束或降级条件时,经市公路中心防指副指挥长同意,宣布结束防汛应急响应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当满足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报经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同意,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二)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指南
当满足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条件时,由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1、市公路中心防指下发启动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公路中心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指挥长令,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公路中心防指。
2、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或其指定的副指挥长在市防汛指挥中心值班,滚动研判防汛形势。
3、派出前方指导组。市公路中心防指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派出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设立前方指挥部。市公路中心防指设立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市公路中心防办工作专班在市防汛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市公路中心后勤服务科等有关科室做好市防汛指挥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办公和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市防汛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6、加强应急保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广泛调动资源,强化协调各方抢险救灾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防汛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核实、更新行业受灾情,及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
7、监测预警报告。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等媒体,滚动发送暴雨、强对流、防汛等预警信息和洪涝灾害防御措施,适时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损失情况,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市公路中心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及时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公路中心防办宣传报道工作专班及时更新、不间断发送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预警信息、防御指引、抢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等,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保持公路行业干部职工心理稳定。
9、全力抢险救援救灾。市公路中心财务科紧急筹措、拨付救灾资金,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存在汛期安全风险的驻地、场所及现场人员的转移工作,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必要时可请求市公路中心防指以及当地政府防指、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要紧盯“一隧三桥五路”(隧道,已接养“跨铁跨渠”桥梁和危旧桥梁,穿越村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事故多发路段)等公路重要管控路段,果断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封闭危险场所、路段。市公路中心分包领导靠前指挥、驻守一线,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
10、及时申请支援。市公路中心防指向上级防指报告,申请调动相关防汛物资、装备以及抢险队伍帮助救援。
当满足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或降级条件时,经市公路中心防指指挥长同意,宣布结束防汛应急响应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二、抢险救援行动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召集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救援力量,依法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工作组成员,统一指导、分组工作。
(二)开展现场侦察勘查。协调专业力量实施勘测,派出侦测分队实地勘察,获取相关信息数据。
(三)制定抢险处置方案。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研究制定险情处置方案。
(四)接应队伍、接收物资。有序接应、引导各支救援队伍顺利进入灾害现场,登记人员和装备相关信息,做好救援任务分配和交接。妥善接收、转运各类防汛和救灾物资,登记造册,清点核对,有序分配、发放、使用。
(五)抢修公路设施。抢修被损坏的公路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性过渡方案,保障过往车辆人员通行基本正常。
(六)防止次生灾害。实时监测并科学研判灾情。组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安全巡护,及时处置各类险情,防范和消除次生灾害。在主要险情排除后,及时对抢修公路工程进行持续加固和安全监护,确保安全。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和物资有序撤离,逐步恢复公路行业生产运营秩序。
附件:1-1、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架构图
1-2、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3、市公路中心防办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
1-4、市公路中心防指前方指导组组成人员
1-5、气象递进式服务说明
1-6、市公路防汛抢险救援有关单位、部门联系方式
1-7、三门峡市公路灾害抢险救援力量编成表
1-8、关于启动(调整)防汛(Ⅰ.Ⅱ.Ⅲ.Ⅳ)级应急
响应的通知
1-9、指挥长令(参照模板)
1-10、关于加强防汛
附1-2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协助市公路中心防指做好防汛应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市公路中心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汛应对工作记录;发生防汛险情时,按照程序向市公路中心防指报告;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工作;负责甄别舆情信息,研判舆情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防汛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职工权益;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参与伤亡职工家属的慰问、抚恤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科:指导市公路中心防指各成员单位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事劳资科: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4、纪检监察室: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公路中心党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对在防汛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信息报告等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5、事业发展科:组织制定在汛期中公路设施毁损情况统计上报,以及修复计划的编制、报批、资金申请等实施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务科:负责防汛应对有关工作的资金落实,及时足额拨付公路设施毁损修复资金;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7、工程建设科:负责公路在建项目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公路基础设施毁损修复工作;督促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负责开展防汛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期间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8、普通干线公路科:负责干线公路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毁损修复工作;督促干线公路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负责开展防汛预警和应急处置期间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9、农村公路科:负责农村公路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毁损修复工作;督促农村公路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负责开展防汛预警和应急处置期间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信息科技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防汛应对工作的技术攻关项目研究;指导公路行业信息系统、监测系统、预警系统等有关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拟定防汛应急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安全应急科:负责落实市公路中心防指指令批示;负责组织市公路中心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评估,并监督预案的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信息的接收、处理、核实、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后勤服务科:负责市公路中心机关办公楼的防汛应对工作有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公路中心防汛应对工作有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路产路权保护科:负责提供防汛应对工作中涉及路产路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以及涉及路产路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14、通行费征收服务科:负责防汛应对工作中涉及收费公路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社会投资服务科:负责防汛应对工作中涉及社会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路中心各直属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应对各项工作,做好与市公路中心应急预案衔接,以及与市公路中心有关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的工作联络,保障在防汛应对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恢复及重建等阶段有效开展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1-3
市公路中心防办工作专班职责及组成
1、综合协调专班
负责公路防汛应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防汛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市公路中心防指要求,统一向上级和其他相关部门报送防汛应急工作文件,下达市公路中心防指防汛抢险命令;提供雨情、水情、汛情预测;综合协调公路行业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开展防汛抢险救援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分管安全应急的市公路中心领导;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分管安全应急的领导。
2、在建项目抢险救援保通专班
当发生公路在建项目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负责公路在建项目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干线公路防汛应急处置、农村公路防汛应急处置等开展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分管工程建设的市公路中心领导;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
3、干线公路抢险救援保通专班
当发生普通干线公路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负责干线公路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公路在建项目防汛应急处置、农村公路防汛应急处置等;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分管普通干线公路的市公路中心领导;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分管普通干线公路的领导。
4、农村公路抢险救援保通专班
当发生农村公路重大险情和严重灾害时,负责农村公路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公路在建项目防汛应急处置、干线公路防汛应急处置等;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分管农村公路的市公路中心领导;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分管农村公路的领导。
5、宣传报道专班
负责组织协调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工作;负责甄别舆情信息,研判舆情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市公路中心防指及上级防指的指导下,履行新闻发言人职责,开展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分管宣传报道的市公路中心领导;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分管宣传报道的领导。
6、后勤保障专班
负责公路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维护职工权益;承办市公路中心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人:分管宣传报道的市公路中心领导;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分管宣传报道的领导。
附1-4
市公路中心防指前方指导组组成人员
1、在建项目灾害险情前方指导组
组 长:市公路中心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
副组长:市公路中心工程建设科负责人
专 家:公路工程专家2名、应急救援专家2名
队 伍:工程防汛抢险队
联络员:市公路中心工程建设科有关人员
2、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险情前方指导组
组 长:市公路中心分管普通干线公路的领导
副组长:市公路中心普通干线公路科负责人
专 家:普通干线公路专家2名、应急救援专家2名
队 伍:普通干线公路防汛抢险队
联络员:市公路中心普通干线公路科有关人员
3、农村公路灾害险情前方指导组
组 长:市公路中心分管农村公路的领导
副组长:市公路中心农村公路科负责人
专 家:农村公路专家2名、应急救援专家2名
队 伍: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队
联络员:市公路中心农村公路科有关人员
4、其他灾害险情前方指导组
组 长:市公路中心分管相关业务的领导
副组长:市公路中心相关业务科负责人
专 家:相关业务专家2名、应急救援专家2名
队 伍:相关业务防汛抢险队
联络员:市公路中心相关业务科有关人员
附1-5
气象递进式服务说明
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变化、递进式开展预报预警服务。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包括重要天气报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
1、重要天气报告
重要天气报告是决策服务产品,面向党政决策指挥部门,针对将要出现的转折性、关键性、灾害性天气,可能对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时发布。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1-5天发布。
2、重要天气预警报告
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是决策服务产品,侧重短期时效,面向党政决策指挥部门,是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重要依据,用于党政决策指挥部门应急准备和部门联动。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1-2天发布。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公众服务产品,侧重于短时临近时效,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针对本地突发或易发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及公众防御,同时为党政决策指挥部门提供临近决策支持。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0-12小时发布。
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收到当地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要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政府令第128号)要求,按照职责及防御指南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附1-8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
关于启动(调整)防汛(Ⅰ.Ⅱ.Ⅲ.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参照模板)
市公路中心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
本轮降雨过程历时长、范围广,落区与前期洪涝灾害较重地区重叠度较高。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三门峡市公路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公路中心防指决定自X月X日X时启动防汛X级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公路灾害防范,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成员单位、各部门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汛指挥部
X年X月X日
附1-9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文件
〔20XX〕1号令
指挥长令(参照模板)
据市气象台预报,X日,我市X以北大部将出现持续强降雨,局地将出现暴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强降雨持续时间长、范围广、量级大、雨势强。为全力防范应对,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命令如下。
一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战时工作机制,牢牢扛起防汛救灾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巡查督导;行政责任人、管护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要停止休假,坚守岗位,确保责任区防洪安全。
二要加强防汛会商研判。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滚动分析研判,及时修订完善应对方案,做到精准预警、精准研判、精准调度、精准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要突出重点部位防范。加强“一隧三桥五路”(隧道,已接养“跨铁跨渠”桥梁和危旧桥梁,穿越村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事故多发路段)等重要管控路段的防范,加强危险路段交通管控,及时关闭涉险路段,果断决策,及时科学应对。
四要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备齐物资装备,做好抢险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快速组织抢险救援,确保抢险队伍物资拉得出、冲得上、抢得住。
五要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存在汛期安全风险的驻地、场所及现场人员的转移工作,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此令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防汛指挥部指挥长
X年X月X日
附1-10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
关于加强防汛应急处置通知(参照模板)
市公路中心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为积极应对X日即将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商预警。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发展,精准应对布防。对于有可能发生强降雨的路段、项目,要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停止施工,关闭危险路段。
二、修复水毁工程。对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水毁工程,能够修复的要尽快修复,不能修复的要有临时防御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突出重点防范。加强“一隧三桥五路”(隧道,已接养“跨铁跨渠”桥梁和危旧桥梁,穿越村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事故多发路段)等重要管控路段安全防范。
四、组织避险转移。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存在汛期安全风险的驻地、场所及现场人员的转移工作,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五、加强带班值守。各成员单位、各部门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六、预置救援力量。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防汛救援队伍抢险救援人员,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对于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或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汛指挥部
X年X月X日
附1-11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
请求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函(参照模板)
(政府/防汛指挥部/驻军单位):
X年X月X日在市县(区) 路段发生了 (灾害名称)。因现场救援处置难度较大,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短缺,急需专业、 人员、 装备等救援力量支援,现请求贵部协调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前往增援。
望回复为盼。
申请单位XXXX,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汛指挥部
X年X月X日
附1-12
三门峡市公路防汛指挥部
关于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参照模板)
市公路中心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
在市公路中心防指统一指挥调度下,经过全市公路行业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成功防御了X月XX日至XX日的强降雨过程。当前我市没有较大公路汛情和险情;汛期、险情基本结束。据市气象台预报,近期我市以分散性阵雨天气为主,没有明显大范围强降雨过程,经会商研判,按照《三门峡市公路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公路中心防指决定自X月XX日XX时起终止公路防汛XX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汛期尚未结束,局地短时强降雨天气仍易发多发。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公路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做好24小时防汛值守,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会商研判,落实防范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范,重点做好涉险人员应急避险转移工作,坚决做到汛期不过、备汛不断、防御不止,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汛指挥部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