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0南移项目西段自由流收费试点项目 招标代理询价公告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对国道310南移项目西段自由流收费试点项目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选择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道310南移项目西段自由流收费试点项目位于国道310南移项目西段(灵宝西至豫陕界,全长58.65公里)。拟依托该项目西段开展自由流收费试点工作。项目主要内容为对现有设施进行智慧化升级,布设智能感知设备,探索“无杆通行、分段计费”的新型收费模式,并将灵宝西收费站转型升级为“自由流综合服务站”。服务地点位于三门峡市,采购范围包含建议书及工可编制、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交(竣)工检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编制等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方式为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确定。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询价报价以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依据,报价单位需按照不高于《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招标代理取费标准的80%进行费率报价;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二)报价包含内容: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文件编制及印刷费、公告发布费、评标专家咨询费(如评标劳务报酬、交通补助等)、资料归档及邮寄费、税金等,不得有任何遗漏;若存在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异议处理、投诉应对产生的费用)。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进行支付。
三、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招标代理相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从业记录。需提供至少1个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类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公告、中标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2点00分
(二)递交地点: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方式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文件要求:响应人应于2026年5月30日18时00分向采购人进行报名。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含本公告第三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明的证明材料。报价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涵盖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信息、报价金额、服务期限等要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三门峡市公路信息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路东段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院内
联系人:曹赫文
联系电话:0398-2817040